(一)项目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和《石家庄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大力提升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水平,逐步构建符合石家庄特色的地理标志运用体系,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促进石家庄市县域特色经济发展,对地理标志优势地区进行重点引导,加快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成功案例。
(二)项目任务
重点围绕地理标志产品,探索“标志-产品-品牌-产业”发展路径,聚焦地理标志助力精准扶贫,提升地理标志品牌价值内涵,健全地理标志运用工作体系、增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能力,推动县域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有机融合,形成知识产权强县、强市建设新格局。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有效支撑区域发展优势产业,积极培育一批地理标志产品用标企业,引领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突出地理标志特色品质,打造市场声誉,提高品牌附加值和竞争力;有效促进精准扶贫和产品产业链延伸的地方特色产业项目。
2.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按照申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填写《石家庄市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申报书》。所申报项目要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和实施条件,明确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原则上应在一年内完成。
(四)申报材料
1.石家庄市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申报书。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66167085 13582040195)
(五)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并报电子版),复印件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初审,核实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组织申报单位于8月28日前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六)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核把关,控制好项目申报数量,保证项目申报质量。各申报单位要遵守诚信原则,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