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项目
政策来源: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分类:文旅
补贴类型:专项资金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规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决定组织开展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已列入县(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或市直单位申报项目,并符合下列标准:

(一)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二)具有体现石家庄人民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重大影响;

(四)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

二、推荐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申报单位的意愿,组织专家对具备申报条件的县(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推荐名单,推荐项目名单需要按规定进行公示。经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市直单位推荐的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交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推荐项目需要按规定进行公示。

推荐申报期间,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按照相关程序妥善处理。

三、推荐申报材料

(一)申报报告: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直单位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出申报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一式2份。

(二)项目清单: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直单位推荐申报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一式2份。

(三)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一律以A4纸双面印制,用拉杆夹左侧装订,一式8份。

照片电子版(包括:代表性图片10张,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证明电子版,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以JPG格式单独存储,不得插入到WORD申报书中。

(四)项目申报录像片及辅助资料:包括录像、录音资料,资源分布图,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一式2份。申报录像片要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并达到技术指标要求。

(五)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函件。

(六)已正式公布的县(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文件,一式2份。

项目清单(附件1)、《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辅助材料制作要求》(附件3)电子版文档,请登录“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http://wglj.sjz.gov.cn/)”自行下载。

四、报送形式

(一)需要以纸质版报送的材料

申报报告、项目清单和申报项目材料(申报书、辅助材料等)、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函件,县(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等申报材料纸质件按上述要求份数上报。项目的申报材料一律装入蓝色3CM厚的档案盒中,每个项目档案盒扉页要写明内放文件及有关材料名称。

(二)多媒体资料(统一拷贝至U盘或移动硬盘)

包括本次全部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汇总后统一拷贝至U盘或移动硬盘上报。U盘内文件要进行分类整理。其中“申报报告”为1个文件夹,包括申报材料总目录、申报报告、项目清单;“项目资料”为一个文件夹,包括推荐项目的申报书、照片、申报录像片及其他辅助材料等。

(三)材料审核

以上材料需专人报送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提出修改意见的,退回限期修改补充。未按期完成修改的,不进入专家评审程序。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名录体系建设,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要充分发挥代表性传承人、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查研究,科学论证筛选,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要认真准备材料,严格把关,确保资料真实、准确,使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重点项目、特色项目及时纳入名录。

(二)保护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有专人负责该项目保护工作。

2.有该项目传承人或者相对完整的资料。

3.有实施该项目保护计划的能力。

4.有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的场所和条件。

5.党委、政府及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保护单位。

(三)严格把关,制订计划。对保护单位的资格,保护单位的代表性,保护单位制定和实施保护计划的能力进行认真审核。应制定翔实、具体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评审中将重点考察五年计划。

(四)凡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未确定项目保护单位的、超过申报时限的,将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遗处

联 系 人:马文会 李燕燕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11号

邮政编码:050011

联系电话:86680805

电子邮箱:sjzwgljfyc@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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