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工业领域专项
政策来源:邢台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分类:科技
补贴类型:专项资金

 一、支持重点

1.电子信息技术(指南代码 :ZC10101)

重点支持大数据、云计算与人工智能,加强虚拟化技术、大数据存取、大数据传输、网络信息获取、数据可视化、大规模并行处理、数据加工、数据挖掘等大数据和云计算核心技术研究;物联网与智慧城市,研发智能监控、智慧家居、智能交通管理、汽车智能辅助驾驶、智能移动设备、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和新产品;网络、通信与新型电子产品关键技术研究,重点研究支持IPv6、满足节能降耗要求的下一代互联网关键设备、软件、系统;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重点研究北斗与物联网、云平台、5G通信、人工智能等技术相融合的综合应用服务模式,开发智能化、小型化、低功耗的北斗定位、导航、授时终端产品及应用系统。     

2.高端装备制造(指南代码 :ZC10102)

重点支持智能制造装备研发及应用,大力发展工业机器人、专用机器人、新型传感器、数控加工设备、智能仪器仪表等智能化装备及产品;先进交通装备研发及应用,围绕汽车整车、汽车零部件、轨道交通等,提升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制能力;工程装备研发及应用,重点发展混凝土设备、架桥机、挖掘机、装载机、盾构机、旋挖钻机等整机和相关配套产品;大型专用成套设备研发及应用,重点发展煤矿快速采掘及安全保障等矿山成套设备,新型节能轧制成套设备,石油钻采成套设备及配套装备等。

3.新材料(指南代码 :ZC10103)

重点研发高比刚度、高比强度、高韧性、耐高温、耐磨损、耐腐蚀等性能的高性能复合材料,具有特殊结构的高性能有机高分子材料,节能环保的环境友好型功能材料,高附加值、绿色环保的精细化工材料、高纯电子化学品及绿色环保制备技术。研发节能环保的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主要包括新型特种智能玻璃材料、新型耐高温保温材料等;太阳能电池板用高光电转化效率柔性晶硅材料,新型电池电极材料及低成本绿色合成工艺,具有光传输、光转换、光电耦合等功能的新型特种陶瓷材料及关键技术。

4.新能源及节能(指南代码 :ZC10104)

重点支持新能源关键技术,面向光伏、风电离/并网及电网调控,研制新型电池和储能等新技术、新材料、新装置、新产品;新能源关键技术,加强高比能量动力电池、低温型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超级电容以及电池安全性能检测、汽车控制系统、驱动电机等关键技术研究;智能电网技术,加强新型智能配电、分布式新能源及智能电网发展前沿关键技术研究。其它可再生能源技术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热能转换关键技术等。

5.钢铁产业关键技术研究(指南代码 :ZC10105)

重点支持低成本配煤炼焦技术、新型炼铁炉料制备及应用技术、高炉高比例球团冶炼技术、连铸连轧技术、钢材性能和质量在线稳定控制技术等应用技术的研发,开发高表面质量、高强度、高韧性、耐蚀等特种用钢,闪速熔炼等非高炉炼铁、高效低成本纯净钢冶炼等关键工艺装备研发;高附加值产品深加工整装设备的研发,研究开发钢铁制造流程工序衔接匹配及优化组合节能、多过程耦合节能技术、网络化能量调配节能技术;高炉渣/钢渣热能高效利用技术;固、液、气废弃物联合消纳及资源化利用技术。

6.煤盐化工产业关键技术研究(指南代码 :ZC10106)

重点支持煤盐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清洁生产和高效转化的关键技术、工艺与装备。主要包括:焦化新技术研究,煤基新材料研发,高端化工关键技术研究及新产品开发,盐化工系列产品开发,行业副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技术,新型反应技术、新型催化技术、过程强化与耦合技术、新型分离技术等绿色化工过程系统集成技术。

7.建材产业关键技术研究(指南代码 :ZC10107)

重点围绕绿色新型建材,支持玻璃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及功能、艺术玻璃新产品开发,新型低钙水泥、高贝利特水泥等生产技术开发;环保型外加剂研发;适用于装配式建筑的结构、保温、防水、装饰多功能一体化预制板材研发;隔热保温、调温调湿、防火防潮、隔音降噪等新型建筑材料研发。

8.纺织产业关键技术研究(指南代码 :ZC10108)

重点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升级的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主要包括:高性能纤维及其纺织结构复合材料的制备及应用技术;超仿真、功能性、差别化、生物质纤维等纺织品研发和服装设计;高防护性能、高智能感知功能纺织品及服装、医用纺织材料、高效过滤材料等产业用纺织品关键技术的研发;新型纺纱、新型织造、特种织造等工艺技术及装备;节能环保先进染色与整理技术,纺织绿色化学品研发与应用;纺织服装智能化生产技术的研究。

9.其它领域(指南代码 :ZC10109)

重点支持相关领域前沿性技术研究、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本专项项目,要求申报单位法人对所申报内容的可行性、真实性等负责,自筹经费应合理属实。

2.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高企后备培育库入库企业承担项目,鼓励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高新技术企业和高企后备培育库入库企业合作承担项目。

3.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一定前期研究基础和工作经历。

4.行政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

三、主管科室及咨询电话

高新技术科   0319-328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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