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开区、察北、塞北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为全面贯彻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落实《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加快我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步伐,经研究,决定启动2019年市级农业科技园区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园区需符合《张家口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1.园区有科学的总体规划和三年建设实施方案,功能定位科学,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分区合理,主导产业明确,基础设施完善,建设内容具体,支持政策配套,并运行一年以上。
2.园区建设规划应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有区域经济、技术、资源的代表性,功能设计合理,对区外有较强的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
3.园区核心区应有明确的地理界线和一定的建设规模,面积在500亩以上,规划建设符合土地政策。
4.申报和建设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
5.园区有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并与之建立相对稳定的合作、协作关系,有服务基地和技术培训场所,要积极开展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活动。
6.园区应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有较好的研发基础和设施条件、创新创业平台,有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和创新团队,有完善的人才培养、技术培训、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有较强的科技投入、成果转移转化能力。
7.园区应有健全的行政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园区管理委员会、园区专家指导组等。有与园区建设运行相配套的资金、人才、科技等规章制度,有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运行机制。
二、申报程序
由园区申报单位向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市科技局。市直部门、科研单位和高校建设的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可直接申报。
三、申报材料
1.张家口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附件1)。
2.张家口市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附件2)。
3.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园区管理委员会、园区专家指导组及技术合作协议等有关附件材料。
4.县区科技局推荐函。
四、申报要求
1.请各县区科技局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获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称号的不再重复申报,请于2019年8月23日前,将园区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2份报送市科技局农业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jkkjjnyk @126.com。
2.规范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名称如下:张家口+ 县(区)名称 + 产业名称+市级农业科技园区
联系人: 闫芳 白志军 电话:0313-419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