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19- 2021科技创新合作协议书》内容,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科 技工作会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规定》(冀科区函[2018]44 号),现就2020年度厅市会商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 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支持重点和支持方式
围绕《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19-2021 科技创新合作协议书》议定的会商事项,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 产业发展、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 力,加快创新型秦皇岛建设,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体 申报范围见《2020年秦皇岛市厅市会商(第二批)项目申报指 南》。
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项目支持方式以无偿资 助为主。
二、申报基本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符 合以下基本条件:
1、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秦皇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市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 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
2、 项目申报单位注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含)前, 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 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 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机关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 位。
3、 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三年以后退休的在职人员,在 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 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 力,无在研项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4、 项目组成员、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基本事项
1、无在研项目的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只能申报1项。
2、 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申报本项目1项。
3、 基础研究和软科学计划项目不纳入申报范围。
4、 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具备申报资格。 |
5、 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项目。
6、 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 核把关。
7、 依据《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冀办字 〔2019〕1号)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要加强对 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项目申报 单位及负责人须分别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书文本附后),签 字盖章后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市科技局。[
8、 专项另有要求的,以《项目申报指南》具体要求为准。
四、 申报时间
1、 起止时间:2020年11月13日一 12月3日
2、 归口审核时间:2020年12月4日一12月9日
3、 纸质材料报送:2020年12月11日
五、 申报组织
1、 厅市会商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 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内容,不 得通过网络传输,通过归口管理部门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2、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和驻秦高校、 科研院所为归口管理部门,企业原则上通过属地归口申报。
3、项目申报单位在秦皇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 上填写 申请书,经单位审核通过后报送到归口管理部门。
4、 归口管理部门按照项目申报须知的具体要求完成形式 审查、现场考察后,在线审核通过提交市科技局;同时通过“导 出当前项目汇总表到excel”功能将项目汇总表导出。归口管 理部门对申报企业和申报项目的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 整性负责。
5、 申报材料报送
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将申报汇总表、书面申请材料及签署的 《秦皇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申报单位和申请 人两部分)各一式一份报送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