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药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2022-2025 年)
政策来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政策分类:农业
补贴类型:专项资金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广泛用于农业、林业、卫生等领 控制有害生物,为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 全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 展规划,扎实推进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 村现代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基础

(一)主要成效。“十三五”以来,全省农药产业逐步实现从无 序发展到规范发展,特别是2017 年《农药管理条例》新修订及配套 规章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能,依法加强 行业管理,生产发展成效明显,产品结构逐步优化,审批效能稳步 提升,经营使用日趋规范,在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方面发挥了重 要作用。

1.产业发展成效明显。 注重提高企业发展质量,通过产业政 策调控,提高准入门槛,实施兼并重组,逐步淘汰一批规模小、产能 落后生产企业,企业数量得到有效控制,生产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2021 年,全省农药生产企业由2017 年的 183 家压减到 137 家,农 药生产企业进入市级以上化工园区或工业园区 83 家,入园率达 61%,比 2017 年提高 24%;农药原药产量 16.4 万吨,制剂产量19.7 万吨,比 2017 年分别增长 42%和25%。

2.产品结构逐步优化。 全省现有登记农药原药品种 152 个, 制剂产品2528 个。从三大类农药品种结构看,除草剂比重大幅下 降,杀菌剂逐步上升,杀虫剂基本稳定,其占比分别由 2017 年的 38.53%、24.77%和35.78%调至 25.45%、30.91%和 35.45%,  产品结构与生产需要趋于合理。生物农药发展步伐加快,环境友 好剂型产品数量不断增大,对环境污染影响较重的乳油、可湿性粉 剂等产品数量减少,水分散粒剂等环境友好剂型产品不断增加,由 2017 年的 67.89%增加到89%。

3.审批效能稳步提升。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程 序,梳理事项清单,完善办事指南,实现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 跑办,大幅提高审批效率。农药生产经营许可事项和登记初审由 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实现“一个窗口”受 理、“一枚印章”审批。农药生产经营许可按时办结率和服务对象 满意度均达到 100%。

4.经营使用日趋规范。 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合 理,经营门店质量追溯体系基本建立,电子购销台账管理全面推 行。2021年,全省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门店信息全部录入 中国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管理。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 抽查,农药质量合格率逐年提高。农药抽检合格率由 2017 年的 90.2%提高到 97%以上,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 达99%以上。

(二)面临挑战。当前,农业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对农药产 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农药产业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短板,持续推 进农药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1.产业集中度低,企业规模小。 目前,我省有农药原药生产企 业40 家、制剂企业 97 家,分布在 10 个设区市和辛集市,企业布局 分散,规模较小,没有形成相对集中、规模连片的农药产区。2021 年,全省销售额2 亿以上的农药生产企业仅 21 家,占全省农药企 业总数的 17%;农药原药和制剂“双十强”的 20 家企业销售收入 占全行业收入的 93%,而其余 117 家农药企业销售收入仅占 7%。

2.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技术装备水平落后。 目前,我省农药产 业科研投入较少,基础研究薄弱,新产品开发后劲不足。农药企业 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足 4%,产品档次、质量与其他省份 相比存在较大差距。部分企业技术装备落后,农药源头创新、核心 工艺等与发达地区差距明显。

3.经营门店小散多,日常管理难度加大。 全省现有1.84 万家 农药经营门店,70%以上分散在乡村,门店经营条件、人员素质和 售后服务较差,对于实行农药经营标准化管理,实施农药实名制购 买、处方制销售制度,实现生产安全用药,彻底杜绝农村市场假冒 伪劣农药,确实面临着诸多问题和困难。

4.安全使用意识差,风险隐患防范任务艰巨。部分农药使用 者安全用药意识淡薄,缺乏科学用药知识,不按农药标签说明和安 全间隔期使用的现象时有发生,农产品残留检测中禁限用农药检和常规药物残留超标问题屡禁不绝,因违规使用农药而造成人 中毒、作物减产等药害事件的隐患风险居高不下,给群众生命健 康及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影响

(三)发展机遇。“十四五”时期是农药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机 遇期,农药产业在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业绿色发 展的支撑作用越来越突出,任务越来越繁重。

1.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需要农药稳定供给。 随着国家粮食安全 战略实施,我省作为农业大省和粮食主产省,农药刚性需求态势将 会持续走高,加上近年来草地贪夜蛾、小麦条锈病和赤霉病等重大 病虫害呈多发重发态势,病虫防控任务重,需要持续稳定的农药生 产供应,农药市场空间进一步扩大。

2.安全环保压力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新发展阶段,随着环境 保护和食品安全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对农药使用带来的环境及 农产品质量问题日益关注。特别是随着环保执法力度加大和农药 残留限量标准门槛提高,对农药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高质量发展 提出了更高要求。

3.营商环境优化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随着“放管服”改革力度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增强,营造市场化、法制化的营商环 境,有利于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有利于农药企业加快自 主创新,有利于激发企业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提高市场竞争 力。

4.新发展格局促进产业境外布局。我省是农药生产大省,农出口潜力较大。当前,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 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日趋明显,特别是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和 国际合作的深入推进,为我省农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优势 出口,开展服务贸易,扩大产业境外布局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 

二、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发展思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 委省政府农药产业发展决策部署,以构建绿色低碳发展的现代农 药产业体系为重点,坚持安全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和创新 发展,加强顶层设计,优化产业布局,调优产品结构,完善政策支 持,强化科技创新,补齐发展短板,推进农药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提 高农药产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确保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 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2022年,农药生产企业数量保持稳定,农药 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在 96%以上,农药经营门店数量减少 500 家以上,农药利用率稳定在43%,初步建立省农药全产业链大 数据监管服务平台。

到 2025 年,农药产业体系更趋完善,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对农 业生产的支撑作用持续增强,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 升。生产集约化,力争农药生产企业数量控制在 130 家以内,培育 销售收入超30 亿元企业 2 家、超 10 亿元企业 5 家、超5 亿元企业 10 家,园区内农药生产企业产值提高 10 个百分点;经营规范化,农药经营门店数量减少到1.6 万家以内,打造标准示范门店2000 个以,力争50%的农药经营门店实现标准化经营服务;使用专 业化,小麦玉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 50%以上,农药利用率提高 43%以上,持续推进化学农药减量使用;管理现代化,建立完善 级农药全产业链大数据监管服务平台,与国家农药数字监管平 对接,全面提升农药监管服务能力。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农药生产体系。充分发挥产业政策调控优势,逐步 完善农药生产体系,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推行清洁生产,加快生产 企业转型升级,为实现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1.优化产业布局。根据国家级、省级化工园区(工业园区)总 体布局,发挥园区对农药产业的调控功能,优化生产布局,促进生 产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集中度。积极引导企业向符合产业定 位、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园区集中。新建农药生产企业必须在认 定的省级及以上化工园区建厂。农药生产企业迁址或新增原药生 产范围的,必须进入地市级以上工业园区;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 的,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必须进入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化工重点 监控点)。到 2025 年,力争农药企业入园率由目前 61%提高到  75%以上。 控制企业数量。 支持采取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中小 农药生产企业,退出一批规模小、工艺落后的企业,培育一批大型 企业集团,推动企业由数量增长向提质增效转变,逐步改变企业 “小散多”局面。 淘汰落后产能。 加快淘汰高污染、高风险和落后企业,防止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

2.严格许可审批。 按照《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农药生 产许可审查细则》有关规定,严把技术评审、实地核查等许可审批 环节,落实农药生产许可“一企一证"管理要求。对取得农药生产 许可证的企业,严格控制新增粉剂和使用有毒有害助剂加工的剂 型生产范围;对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依法撤销 其农药生产许可证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后,不 再符合生产条件生产农药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其农 药生产许可证。通过严把严控,到2025 年力争农药生产企业数量 由目前 137 家减少到 130 家。

3.调优产品结构。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环境保 护综合名录》最新要求,逐步淘汰抗性强、药效差、风险高的老旧农 药品种和剂型,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 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 536 号公告精神,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禁止生产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 磷等四种高毒农药,2024年 9 月 1 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鼓励企 业科研创新,支持发展高效低风险新型化学农药,大力发展生物农 药。引导企业开发新工艺、新技术,大力发展水基化、纳米化、超低 容量、缓释等制剂,适应大中型施药器械和多元化用药需求。丰富 特色小宗作物用药品种,通过开辟绿色通道、政策支持等方式,引 导企业开展特色小宗作物用药联合登记。到 2025 年,针对蔬菜、 水果等 18 种特色小宗作物,开展农药产品病虫害防控试验,尽早出一批特色小宗作物用药品种。

4.推行绿色清洁生产。 按照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原则,鼓励企 业加强技术创新和工艺改造,淘汰落后生产技术和工艺设备,促进 农药生产清洁化、低碳化、循环化发展。大力推广微通道反应、高 效催化、反应精馏成套技术,优化工艺设计和生产流程,鼓励设备 更新,推动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连续化、智能化,减少污染物及温 室气体排放,降低能耗。建立健全农药绿色标准体系,完善生产管 理制度,提升农药产品质量,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推动现有环境问 题整改,促进农药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规范农药经营服务。以农药经营许可为基准,以农药标 准化门店建设为重点,以“实名制购买,处方制销售”为抓手,加大 政策管控和扶持力度,进一步规范农药经营服务行为,全面提升农 药经营服务水平。

5.加强经营许可管理。 严格经营条件,经营人员必须具有相 应专业学习经历、具备指导农民科学合理选药用药的知识及能力; 经营单位必须配备可追溯、实名制购买的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 备及用于农药购销管理电子台帐的计算机系统。严格许可审核, 农药经营许可必须实地核查经营场所及配套设施,明确经营场所 不得同时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等;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 必须符合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制定的经营布局规划,落实专柜销售、 实名购买、溯源管理,经营场所必须具备仓储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 设施设备。严格证后监管,逐步建立健全农药经营退出机制。 

6.优化经营网点布局。 按照农药风险管控和便民服务要求, 优化农药经营门店网点布局,严格控制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网点数 量,在农产品优势集中产区和产粮大县,合理布局农药经营门店, 满足病虫草鼠害防治需求。大力发展农药经营社会化服务组织, 促进农药经营由单纯的分散售药向规模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技 物结合服务转变。完善农药供应链条,在农药需求量大、交通物流 便捷地区布局农药批发市场。到 2025 年,全省农药经营门店数量 由目前 1.84 万家减少到 1.6 万家以内,农业生产重点区域内农药 经营门店占比达到15%以上,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控制在 500 家以内,农药经营使用一体化企业达到 100 家 。

7.规范互联网农药经营。 建立多部门协作配合的互联网经营 农药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落实农药互联网经营平台管理责任,明确 互联网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制定互联网经营农药负面 清单和网络经营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实行线上 线下一体化经营。推行农药网上实名购买、溯源管理。加强网络 经营跨部门协同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防止互联网经营者 违规销售农药造成安全隐患。

8.加强标准门店建设。 在重点区域打造一批农药标准化经营 服务门店,提升农药经营标准化管理及指导服务水平。制定农药  经营门店管理办法,规范经营门店管理。按照“一块牌子、一个追  溯系统、一套管理制度、一份承诺书和一套服务措施"等“五个一” 要求,开展经营门店标准化建设,实现农药来源 100%可追溯、去 100%可追踪、质量100%有保障。每年每市 5 个示范县,每 县建 20 个标准示范门店,到 2023 年全省建设标准示范门1000 个以上。

9.推进“农药两制”经营管理。 紧紧围绕精准购药、减量施药、 科学用药和安全贮药,推广施行农药“实名制购买、处方制销售”管 理,按照“限制性农药经营门店全面推、标准经营门店示范推、一般 经营门店引导推”的办法,从限制性农药经营门店和标准经营门店 入手,多措并举,分类施策,强力推进,全面提升农药经营门店科学 规范用药和管理服务水平。2022 年,在 11 个设区市每市选 2 个 县,加上定州市、辛集市和雄安新区共25 个县开展“农药两制”管 理试点,到2025 年实现全省全覆盖。

(三)促进农药安全使用。持续推进化学农药减量使用,积极 开展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宣传与推广普及,着力发展专业化统 防统治服务,不断提高安全用药水平和农药利用率。

10.推进农药使用减量增效。 统筹病虫害防控需求和农药减 量化要求,淘汰高毒低效化学农药,推广高效低毒低风险农药,推 进病虫害生物防治替代化学防治。大力推广高效施药器械、智能 化精准化施药技术、交替轮换用药等措施,提高农药利用率。推广 应用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理化诱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措施,减 少化学农药使用。到 2025 年,化学农药使用量保持负增长,积极 创建全国绿色防控示范县,全省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 60%以上。

11.推进病虫害专业化防治。 认真贯彻落实《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扶持展一批装备精良、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和防治服务 力强的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其主力军和示范带 作用,推进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加强植保专 业队伍建设,在粮食、蔬菜、水果等主产区及病虫草鼠害主要发生 区,逐步推行农药安全使用指导员制度,明确熟悉病虫害防治和农 全使用的专家或技术员分区包干巡回指导,推进落实农药交 替使用、安全使用、按照安全间隔期使用等措施,推广普及农药科 学安使用技术。到2025 年,培训县级以上农药安全使用指导员 400 人,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及乡村农药安全使用指导员7000 人 , 全省农药安全使用指导员实现全覆盖

12.加强用药技术宣传。 按照农药安全使用标准、规定,通过 报纸、电台、电视台、大喇叭、明白纸、科技下乡、技术培训等方式, 全面宣传农药安全使用相关知识,结合当地实际,推广适时适量、 对症用药和轮换用药技术,提高科学安全用药水平。

13.扎实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农药包装废弃物 回收处理工作指导意见》,引导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回收处理责 任义务。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机制,建立完善回收处理体系, 建设布局合理的回收站点,配置必要的回收设施设备,妥善贮存收 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推广试点县经验 做法。规范清运、处置和信息档案管理,将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 送垃圾处理厂(包括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回收转运处理无缝衔接。引导农药生产企业改进包装工艺,淘汰铝箔 包装,使用便于回收及易处置的包装物。根据《河北省农药包装 物资源化利用单位认定工作公告》要求,开展资源化利用单位 认定,鼓励支持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建设农药包 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监测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农药包装废弃物 、贮存、运输、处理进行全程监控。到 2025 年,力争全省农药 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5%以上。

(四)强化农药监督管理。加强农药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建立 数字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农药行业的监督检 查、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等,全力保障农药质量安全。

14.强化农药市场监管。每年组织开展春季、夏季、秋季农药 市场打假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药产品行为;以禁限用高 毒农药、违禁添加其它农药成份、农药有效成份含量不符合标准和 违规标签为重点,组织开展农药监督抽检。每年农药产品质量抽 检数量不低于 1000 个,农药标签抽查数量不低于7000 个,确保农 药产品质量、农药标签抽检合格率达 96%以上;加强农药市场日 常监管,对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监 管;加强对新型经营主体、专业化防控组织和种植大户等农药使用 监管,严查不按照标签标注使用农药、在饮用水源保护区使用农 药、使用禁用农药、在瓜果蔬菜及中药材生产中使用高毒农药等违 法行为;针对特殊农药品种、季节用药特点和重要敏感时段,适时 开展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

15.强化农药数字化监管。 坚持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结合,建立 全省农药数字化监管体系,突出农药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质量追 溯、生产经营使用调度等重点环节,建立覆盖生产、经营、使用和技 术服务等全过程的数字化监管体系,实现农药信息互联互通、追根 溯源、及时查询,持续提高农药管理信息化水平。2022 年,建成省 级农药全产业链大数据监管服务平台,2023 年实现农药生产企 业、限制性农药经营门店和标准化经营服务门店入驻平台全覆盖, 2024 年全省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全覆盖。同时,适时对接国家 级农药数字监管平台,实现上联下通、数据共享。

16.强化风险监测评估。 加强农药使用安全风险监测,重点监 测因长期使用造成用量增加、防效下降的农药品种,以及发生抗药 性生物的种类和抗性产生情况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 测,重点监测农药残留超标事件发生情况和涉事产地用药情况。 加强生态环境风险监测,重点监测农药对有益生物和农田基础环 境形成的风险。加强人畜安全风险监测,重点监测农药使用过程 中造成的人畜中毒情况。“十四五”期间,根据主要农作物规模化 种植区、农业特色产业聚集区情况,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 场、病虫害防治组织或规模较大的农药经营门店设立监测站点,全 面开展农药使用风险监测。同时,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对登记使 用 15 年以上的农药品种,从使用效果、作物药害、抗性变化,以及 农药残留、人畜中毒和环境影响等方面开展监测评价,逐步退出低效、风险农药,切实防范农药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17.强化检验监测支撑。 检验监测是农药管理与服务的重要 技术支撑,是确保农药质量安全和农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 加强检验监测队伍建设,突出技能提升,努力培养打造一支高素质 的检验监测人才队伍。加强对辖区试验单位的监督检查,规范农 药登记试验,确保试验质量。积极配合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登记 试验管理制度。持续推进第三方检验监测机构建设,有效利用检 验监测的社会服务资源,不断提高我省农药检验监测服务整体水 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药产业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 部门、多层次、多单位,必须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农业农 村部门重点加强农药行政许可及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等监管工 作;发展改革、工信部门重点负责农药项目投资备案、产业政策审 查、化工园区规范化管理和推动农药企业进入园区等工作;应急、 环保部门重点负责安全生产、安全风险评价和规划环评审批等;科 技部门重点提供农药技术创新平台及农药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 估、监管,加快农药技术成果转化。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 作,加强指导和协调,确保规划实施落地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完善扶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引导农药 生产企业向园区集中,在规划用地、能源配给、环保配套、融资贷款 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鼓励企业淘汰落后生产技术和工艺设备,发、引进先进设备和工艺,推动农药生产清洁化、低碳化、循环化 展,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连续化、智能化。鼓励地方财政和社 资本投入,支持农药企业升级改造、转产转型、产品研发、清洁化 和专业化应用。

(三)强化监管服务。建立健全农药监管服务体系,理顺监管 职能。建立一支懂政策、懂法规、懂业务的农药监管服务队伍,全 面提升监管服务能力。完善农药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农药登记初 审、生产、经营、使用等监管和服务工作,确保农药监管有力,服务 到位。

(四)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农药政策法规和产业规划的宣传, 不断提高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合法使 用农药的意识。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营造农药产业发 展政府引导、社会监督、企业自律、群众满意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 我省农药产业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五)强化生态保护。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经济技术 政策、产业政策和资源利用等要求,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各有 关部门结合农药产业发展中资源、生态、环境等因素,引导企业加 强新增产能、新设生产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污染排放、 风险防控等方面的评价管理,上下联动、部门合力推进规划落实, 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农药产业高 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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