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技创新基地项目(指南代码:6020201)
1.支持方向:支持我省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河北分中心,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初创型和成长型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基地,充分发挥行业、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活动重要载体作用,瞄准重点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集群,牵头实施的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等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尽快取得一批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成果和战略产品。
2.支持强度:单项资助额度60~100万元,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
3.申报要求:
(1)项目应有一定研究基础,与我省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优化和新兴产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主攻方向紧密相关,应具有较强的行业带动和产业引领作用。
(2)优先支持创新基地与企业共同开展的产学研深度融合项目以及京津冀合作项目。
(3)项目在实施期内有望取得重大关键技术突破或标志性成果,产生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4)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为已被科技部门纳入管理序列,且在最近一次考核为良好(含)以上,建设期内的不列入支持范围。
(5)截至2023年1月1日,有在研中央引导资金项目的省级平台,不得再次申报;省部共建实验室,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中央引导资金项目。
4.绩效目标要求:
(1)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河北分中心项目:培养创新人才20名以上;取得创新性成果5项以上;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20人次以上,培训技术人员30名以上。
(2)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项目:带动社会资金投入200万元以上;促进科技投融资400万元以上;促进技术合同交易额600万元以上;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30人次以上,培训技术人员数量30名以上,促进成果转化数量2项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