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项目(指南代码:6020401)
政策来源: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政策分类:科技
补贴类型:专项资金

(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项目(指南代码:6020401)

  1.支持方向:

  支持在我省已获国务院或科技部批复的有关创新载体区域内的技术转移机构、技术创新公共服务机构、验证中心以及中试熟化基地围绕产业和区域创新发展需求,为进一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开展的公共服务项目。

  支持的创新载体及区域包括:承德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家庄高新区、保定高新区、唐山高新区、承德高新区、燕郊高新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石家庄、唐山、邯郸、威县、涿州、丰宁、滦平、沧州、三河、大厂、固安、辛集、定州、衡水、张家口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唐山市、邯郸市、保定市)、国家创新型县市(正定县、固安县);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廊坊、正定、平泉、迁安、武安)、国家级孵化器及大学科技园。

  2.支持强度:公共服务项目单项资助额度30~50万元,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

  3.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在创新载体区域内注册经营。

  (2)申报单位应具有提供技术创新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条件,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并有2年以上开展技术服务经验。

  4.绩效目标要求:

  (1)带动社会资金投入100万元以上。

  (2)促进科技投融资200万元以上。

  (3)促进技术合同交易额500万元以上。

  (4)培训技术经纪人数量20人以上。

  (5)培训从事技术创新服务人员数量150人以上。

  (6)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400人次以上。

  (7)服务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以上。

  (8)开展创业辅导活动5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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