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安排
依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军区关于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共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石家庄警备区关于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设立的重点研发计划专项,重点推动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发挥军地创新资源优势,支持地方科技资源参与国防与军队建设,提高军民融合技术水平,建立军民结合、产学研一体的科技协同创新机制,促进军民技术双向转移转化应用。2021年度,拟支持一批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专项项目,重点支持军民科技协同关键技术开发和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每个项目财政资金支持强度为20万元左右,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
二、支持重点
围绕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方向,支持我市和中央驻石高校、院所、企业开展军民两用技术同领域、同专业、同产品、同方向协同合作研发,对技术含量高、技术成熟度高、市场应用前景良好、知识产权明晰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促进创新成果“民参军”、“军转民”。
三、绩效总目标
通过实施2021年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专项,每个项目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产品1项以上;申请知识产权、制定标准、发表论文1件(项/篇)以上。通过开展技术研发和创新,预期能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四、专项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等除应符合《2021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申报单位还需提供军地合作协议,包括战略合作协议、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供需合同等。
2.项目材料提交前应按照相关规定脱密处理。
3.项目申请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2021年度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的企业,原则上自筹资金不得低于专项资金申请额度。对技术水平高、自筹比例大、合作前景好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五、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书、合作协议及符合申报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业务咨询
成果转化合作处:85069336, 85052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