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研究专项
政策来源: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分类:科技
补贴类型:专项资金

一、总体安排

软科学研究专项,主要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以推进“4+4”现代产业发展、推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改革为重点,着重加强创新驱动、自主创新、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研究,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2021年,拟支持10项左右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每个项目财政资金支持额度为5万元左右。围绕“4+4”现代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京津冀一体化框架下我市发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体制改革、民生科技建设等问题研究,建立软科学研究新模式,取得一批重要研究成果,形成一批有价值的专题报告,以及论文、著作等;培养一批软科学研究人才,形成一批科技创新智库团队;凝练形成一批政策落实举措。

二、支持重点

重点围绕全市“4+4”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中科技改革、政策创新、发展战略、服务管理等,选取相对稳定、连续研究的项目,提供服务团队、研究成果、决策咨询智库支撑。

1.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研究(指南代码:21201)

围绕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体制机制,分析我市创新体系建设现状,找准问题与薄弱环节,对标国内外先进经验做法,开展深度理论和实践应用研究,提出建立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模式、载体支撑、建设路径、建设方法与重大举措。

2.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研究(指南代码:21202)

围绕提高科技创新供给质量,研究分析制约我市科技创新的思想藩篱和体制机制障碍,提出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保障科技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打造创新发展加速度的对策建议。

3.京津冀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及政策研究(指南代码:21203)

分析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主要体制机制问题和政策制约瓶颈,聚焦三地创新链协同,共建重大创新平台、创新基地、科技园区、科技扶贫,聚集创新人才,共享创新要素,互联技术市场,促进成果转移转化等,研究提出我市重大政策举措建议。

4.军民科技融合创新研究(指南代码:21204)

借鉴外地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针对构建我市资源共享、需求对接、成果互用的军民融合管理体制,以及建设军民融合技术创新联盟、联合实验室等的重点领域和具体布局进行研究,提出建议措施。

5.全市科学普及能力建设研究(指南代码:21205)

深入研究全国公民科学素质指标体系,通过详实的数据挖掘、客观的区域对比,分析我市科普目前的基础和发展现状,剖析科普工作特色与短板,围绕提升我市科学普及能力和水平,丰富和拓宽科普资源、发挥科普示范基地的作用等方面,提出加强我市科普能力建设的对策建议。

6.科技创新政策与评估体系研究(指南代码:21206)

围绕建立健全我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和政策效应评估体系,梳理现有科技创新政策和国家支持创新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分析各类政策中有碍于释放创新活力的条款,整理分析政策落实中执行标准不衔接情况,提出政策跟踪评估、优化政策体系、健全评估框架、完善评估方式方法等对策建议。

7.科技创新供给侧改革案例研究(指南代码:21207)

梳理供给侧改革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关系,及时搜集分析整理出我市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产业创新能力、区域创新能力等方面成功改革措施、机制模式、经验做法,建立典型案例,为全市各级各部门提供借鉴。

8.科技人才发展机制研究(指南代码:21208)

梳理我市目前已有的科技人才政策,已取得的成果成效、存在不足等,针对我市区位特点,研究科技人才培养引进、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提出符合科技人才成长发展的人才评价和管理办法、政策环境、对策建议。

9.科研诚信与科技监督、科技安全有关研究(指南代码:21209)

围绕加快形成职责明确与高效协同的科研诚信与科技监督管理体系,研究我市专业机构、科研单位、科研人员等不同对象科研诚信评价标准,提出评价内容、方式方法和操作规程等建议意见;研究各科技专项评价监督内容和侧重点,形成科技计划评价指标体系建议。开展加强科技安全、防范化解科技领域重大风险的研究。

10.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对策研究(指南代码:21210)

通过调研全市县域科技创新水平和部分县(市、区)经济发展动力驱动模式,总结县域科技创新水平与经济发展模式间的相关规律,寻找制约县域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主要障碍,探索破解县域科技创新发展困境、加快提升县域科技创新水平的方法路径,提出相关策略建议。

11.核心关键技术促进产业发展对策研究(指南代码:21211)

重点围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先导和未来产业等,研究提出我市“4+4”产业现状、趋势、发展重点,研究提出我市相关产业技术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

三、绩效目标

项目研究成果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研究成果及对策建议被市级以上部门采纳应用;研究论文在省级以上有影响的刊物刊登,或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出版专题研究著作;有关研究领域权威专家引用或采用。

四、专项申报要求

1.项目组长原则上应当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专家推荐,并有1年以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

2.申报项目必须在本指南所明确的研究方向上有所侧重、细化,不得以研究方向直接作为研究项目题目。申报项目应提出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方案,并提出初步的对策与措施。申报项目和研究报告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最新数据为主,并保证真实、权威。

3.高校、科研院所申报的项目,须与行业有关部门结合。

4.申报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结题验收需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六个月内完成。

五、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书、合作协议及符合申报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业务咨询电话

政策法规处:85053256  85057966

政策申报服务
政策申报咨询
企业申报规划
申报材料撰写
企业申报辅导

政策申报服务

资深申报专家为您解答

政策申报咨询

企业申报规划

企业申报辅导

申报流程服务

留言咨询
0.08994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