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专项
政策来源: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分类:科技
补贴类型:专项资金

石家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是政府引导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依据《石家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石财教【2017】49号)》规定,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领域,支持一批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带动战略性产业发展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特别是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四新”企业的项目,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重点领域

(一)电子信息

通信产品;导航位置服务;半导体照明;平板显示;软件产品;物联网技术;云计算;三网融合技术;电子专用装备;微电子技术;新型电子元器件等。

(二)高端装备制造

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专用数控设备;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先进制造技术;新型机械产品;智能电网技术及产品;新能源汽车技术及相关产品。

(三)生物、医药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技术新药、中药与天然药、化学药;医疗仪器技术、设备;缓释与控释制剂、新型制剂技术及产品;轻、化工生物技术及产品;生物芯片技术及产品等。

(四)新材料

新型高分子材料;高附加值金属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纤维材料;精细化工材料和生物医用材料。

(五)资源与环境

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产品;环境监测、应急和预警技术产品;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产品。

(六)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技术及相关产品;新型电池技术及相关产品;生产过程余热、余压、余能的回收利用技术及产品;节能技术及产品。

二、支持方式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技术创新项目给予支持,支持额度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1)须在石家庄市新华区、裕华区、桥西区、长安区、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矿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正定县内注册和纳税,注册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经省科技厅认定备案的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2、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

3、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年营业收入不高于5000万元。申报项目尚未形成销售规模,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

(二) 项目基本要求

1、符合石家庄市产业技术政策;

2、技术水平高、创新性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技术、工艺或产品性能上有较大的创新或有实质性的改进;

3、项目产品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按照产业链专业化分工和规模化生产的要求,能形成功能部件的研发和配套生产,产品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名称应以产品或服务命名,不能为“***研究”或“***开发”等;

4、企业申报的项目须达到中试阶段。

5、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2年,验收时项目产品达到任务书约定的指标。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已经上市的企业;

2、项目承担单位已经有项目列入国家或省、市科技计划并得到科技经费支持,尚未验收的。

3、无创新性的单纯引进或扩产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单纯基本建设项目、一般加工工业项目。

四、申报材料

企业在石家庄科技网站(http://kjj.sjz.gov.cn/)进行企业注册和项目申请。申报材料按照“市项目申请书+相关附件材料”的形式进行组织,用A4纸印刷,书脊印项目名称和企业名称,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其他相关附件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复印件(必备)。

2.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及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必备)。

3.企业自筹资金证明(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对账单)(必备)。

4.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作协议等;知识产权权利所有人非本企业的,应出具授权书)。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定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5.项目技术相关佐证材料(如,能说明技术创新性的有关技术文件、产品鉴定、检验、检测报告等)。

6.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新药研发项目需获得临床批件(或申请临床批件所需的相关实验报告)。

7.项目如涉及废水、废气、固废排放,提供环保部门的相关证明。

8.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材料(销售合同、用户使用报告等)。

9.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10.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注册

登录石家庄市科技局网站,进入办公大厅——“石家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点击“注册新用户”进行注册,用户注册身份为“申报单位管理员”。按要求详细填写本单位相关信息,并选择本单位上级归口管理部门(纳税所在县、区的科技局,以下同),提交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填报项目。

“单位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创新资金项目相关管理工作。单位管理员的用户名、密码务必妥善保管,忘记密码请联系注册时所选的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核对单位注册信息无误后,为单位管理员重置密码。

(二)填报项目申请书

1.项目申请单位登录“石家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点击“申请书在线填写”,按要求的格式在线填报。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可以多次保存,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在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前提交项目申请书,逾期将无法提交。

填报项目前,请仔细阅读项目指南,不符合指南要求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2.项目申请书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项目申请单位登录“石家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在“申报管理—申请书在线浏览”打印项目申请书(PDF格式,有“石家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字样的水印,左侧装订),加盖单位公章报归口管理部门。

(三)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归口管理部门登录“石家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在“申报管理—申请书在线审核”栏目对辖区单位上报的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完成项目审核并提交后,通过“申请书在线浏览—导出当前项目汇总表到excel”功能将项目汇总表导出,打印盖章。

六、推荐上报

各县(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科技局会同财政局负责项目的筛选和推荐,具体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七、受理与咨询电话

    石家庄生产力促进服务中心:83827274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河北省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 85866036、85866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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